索 引 號: | K13651684/2021-110599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辦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溧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0-25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 實施細則的通知 | ||
文 號: | 溧政辦發〔2021〕68號 | 關 鍵 詞: | 就業;人才;見習;勞動合同;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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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 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街),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推進人口集聚倍增工程,加快產城人融合發展,根據《溧水區人口集聚十條新政(試行)》(溧委辦發〔2021〕24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本細則所指企業,指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本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導向和支持重點,無重大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外來人口均指溧水戶籍以外的各類人口(購房政策戶籍要求除外);穩定就業是指個人與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
一、鼓勵大學生來溧實習(見習)。全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每年開發不少于1萬個大學生實習(見習)崗位,其中機關事業和國企單位不少于2000個。大學生來溧實習(見習)期間免費提供食宿。(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團區委、各部門、開發區、各鎮街、各國資平臺)
(一)申請對象
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通過教育部相關機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均可參加就業實習(見習)。
(二)操作流程
1.開發實習(見習)崗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負責開發本部門實習(見習)崗位;開發區、各鎮街負責動員組織區域內企業開發實習(見習)崗位。
2.對接高校資源。團區委牽頭對接高校,通過開展“萬名大學生看溧水”等活動,加強與高校對接,組織大學生來溧實習(見習)。
3.落實人崗匹配。堅持用人單位和學員雙向自主選擇原則,區人社局牽頭落實大學生來溧實習(見習)崗位。
4.后勤保障。大學生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實習(見習)的,住宿由區統一安排,用餐由用人單位自行解決;在企業實習(見習)的,食宿由開發區、各鎮街負責解決。實習期在6月內,見習期在3-12個月內的,予以食宿保障。
(聯系人:區人社局孫敏,聯系電話:57207066)
二、加大與院校合作力度。推動區內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建立校企合作關系,開展聯合辦學,培育技能人才。學校培育的技能人才畢業后,在合作企業穩定就業的,給予企業每人4000元的技能人才培育補貼。加強校地合作,在各類院校設立“引才工作站”,工作站推薦畢業生來溧穩定就業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責任單位: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校企合作辦學技能人才培養補貼細則
1.補貼對象
績效評價為A、B類工業企業。
2.申報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且申報時需一并提交)
(1)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合作,簽訂委托培養協議,進行訂單式培養;
(2)學員有正式學籍(花名冊);
(3)學員取得畢業證書;
(4)申報當年12月份入職學員處于參保狀態。
3.補貼標準
給予企業4000元/人的技能人才培養補貼。
4.申報受理
(1)由企業進行申報,填報《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補貼)申請表》等材料(附表);
(2)區人社局受理并初審;
(3)區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復審,提出意見;
(4)對復審通過的企業,報區財政局發放補貼。
5.申報時間
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學員畢業入職后的次年1月份提出申請。
(聯系人:區人社局薛代芳,聯系電話:57207372)
(二)推薦就業獎勵細則
1.補貼對象。與我區開展校地合作,設立“引才工作站”的各類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成功推薦本校應屆畢業生來我區企業就業的,給予推薦就業獎勵。
2.補貼標準。推薦的應屆畢業生到我區各類企業單位(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機構除外)實現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實際就業人數給予院校1000元/人推薦就業獎勵。推薦就業獎勵同一人只可獎勵一次。
3.申領和支付。符合申報條件的各類院校,在每季度首月的前10個工作日內,向區人社局按其成功推薦就業的人數,提出推薦就業獎勵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南京市溧水區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補貼花名冊、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經區人社局審核后報區財政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補貼院校的銀行基本賬戶。
(聯系人:區人社局陳傳祥,聯系電話:57207091)
三、提供新增大學生就業補助。大學生在溧穩定就業且首次參保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其中“雙一流”高?;虼T士以上學歷畢業生標準提高到3000元。(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申請條件
大學生與用人單位(所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等)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我區初次參加社會保險且按規定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可申請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補助資金一次性享受,不可重復申請。
(二)申請流程
大學生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各用人單位將人員名單和相關資料報開發區、各鎮街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初審,開發區、各鎮街匯總后報區人社部門復審確認。區人社部門每半年將復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報區財政局并申請資金發放。
(三)申請時間
滿足條件的人員可由用人單位隨時向開發區、各鎮街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四)申請資料
用人單位填報《南京市溧水區新增大學生就業補助申報花名冊》,其中“雙一流”高?;虼T士以上學歷另提供畢業證復印件。各鎮(街)對材料初審并匯總上報。
(聯系人:區人社局鄭啟洲,聯系電話:57207080)
四、強化大學生創業扶持。獲得市級及以上各類創業大賽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在一年內落地溧水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經評估可獲得10—50萬元無償資助和10—30萬元政府貼息貸款。(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資助對象、條件及標準
1.獲得市級以上相關創業大賽的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獲獎一年內落地溧水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
2.參加市級優秀創業項目遴選或“贏在南京”青年大學生創業大賽的項目,獲得特等獎,且一年內落地溧水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50萬元的項目資助;獲一等獎的,給予30萬元的項目資助;獲二等獎的,給予20萬元的項目資助;獲三等獎的,給予10萬元的項目資助。年度內成功申報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的,給予30萬元的項目資助。
3.同一項目、同一申請人只可享受一次。
4.獲市級優秀創業項目(含“贏在南京”青年大學生創業大賽)同時入圍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的,根據項目資助金額不同,享受最高資助,不可同時享受。
5.項目資助按三年發放,前兩年分別發放資助金額的25%,最后一年發放資助資金的50%。如申報項目在三年內,遷出溧水則停止項目資助。
(二)項目資助申報、審核程序
1.申報:溧水區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落地扶持資助按年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創業項目,在每年的3月20日前、9月20日前,向區人社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1)《溧水區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落地扶持資助承諾書》;
(2)《溧水區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落地扶持資助申請表》;
(3)獲得市級優秀創業項目獲獎證書、“贏在南京”青年大學生創業比賽獲獎證書、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獲評文件等;
(4)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基本信息查詢表》;
(5)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完稅證明》等材料。
2.審核:區人社部門在收到申請后應進行下列處理:
(1)受理:經審核,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申報材料與內容不完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退回補充申報。用人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完備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補充申報或補充申報材料與內容仍不完備的,不予受理。
(2)審核:核查申報創業項目的獲獎證書、獲評文件是否真實,以及承諾書、申請表是否填寫規范;通過《企業基本信息查詢表》核實企業是否變更法人、是否遷出溧水;通過《企業完稅證明》核實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納稅。
(3)核撥:將申請材料匯總后,報區財政局按照比例分三年撥付至申報創業項目的銀行基本賬戶。
(聯系人:區人社局陳傳祥,聯系電話:57207091)
五、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經認定的市級及以上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我區,免費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外地勞動力來溧穩定就業的,按5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獎勵。(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補貼對象
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職業中介機構,規范開展職業中介活動,成功介紹外來務工人員來溧就業的,給予專業人力資源機構推薦獎勵。
(二)補貼標準
為用人單位(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機構除外)介紹外來務工人員來溧實現穩定就業,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實際就業人數給予500元/人推薦獎勵。推薦獎勵同一人只可獎勵一次。
經認定的市級及以上誠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我區,免費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
(三)申領和支付
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人力資源機構,在每季度首月的前10個工作日內,向區人社局按其成功推薦就業的人數,提出就業推薦獎勵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人力資源機構申請就業推薦獎勵承諾書》《南京市溧水區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補貼花名冊。區人社局對申報材料以及勞動合同和社保記錄進行審核后報區財政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聯系人:區人社局陳傳祥,聯系電話:57207091)
六、推進區域勞務協作。鼓勵全國各勞務輸出地與我區建立勞務合作關系,共建勞務基地。勞務基地為我區企業輸送勞動力且穩定就業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勞務基地建設運營補助。(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補貼對象
與我區建立勞務合作關系的各地勞務基地輸送勞動力來我區企業穩定就業的,給予勞務基地建設運營補助。
(二)補貼標準
為用人單位(職業中介、勞務派遣機構除外)輸送勞動力來溧實現穩定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實際就業人數給予1000元/人運營補助。勞務基地建設運營補助同一人只可補助一次。
(三)申領和支付
符合申報條件的勞務基地,每季度首月的前10個工作日內,向區人社局按其成功輸送就業的人數,提出勞務基地建設運營補助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南京市溧水區勞務基地建設運營補助申請表》、補貼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經區人社局審核后報區財政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補貼單位的銀行基本賬戶。
(聯系人:區人社局陳傳祥,聯系電話:57207091)
七、加強與知名招聘網站合作。政府出資在國內知名招聘網站開設溧水企業招聘專區,通過舉辦線上招聘專場、云招聘、云面試等方式免費為企業招聘員工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區人社局、財政局、開發區、各鎮街)
操作流程:
1.通過招投標確定合作網站;
2.與合作網站洽談合作事項,包括合作內容、經費、形式等;
3.在合作網站設立溧水招聘專區,區內企業有招工需求的,向區人社局提出申請,通過合作網站免費發布招聘信息。
(聯系人:區人社局陳傳祥,聯系電話:57207091)
八、加快建設工業鄰里中心。為解決企業職工住宿問題,支持開發區、各鎮街、國資平臺在產業集中區配套建設工業鄰里中心,其中的租賃住房建設給予一定配套資金支持。(責任單位:溧水規劃資源分局、區財政局、房產局、城建局、開發區、各鎮街、各國資平臺)
具體操作方式:開發區、各鎮街、國資平臺根據產業發展需要配套建設工業鄰里中心,擬訂具體的規劃建設方案,區里召開專題會議,“一事一議”研究。
(聯系人:區人社局盧國榮,聯系電話:57207060)
九、優化外來人口購房服務。外來人口在溧就業創業且無自有住房,滿足??埔陨蠈W歷(含初級職稱、高級工)或繳納社保(個稅)滿2年的,可在我區購買商品住房。符合條件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含初級職稱,高級工)外來人口可享受10萬元購房補貼。(責任單位:區房產局、財政局、溧水規劃資源分局、開發區、各鎮街)
(一)人才購房服務
1.申請條件(同時符合條件)
(1)F類人才、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
(2)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為非南京戶籍,且在南京市區域內無自有住房;
(3)與在溧登記注冊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單位為其繳納社保。
2.申請流程
(1)線上申請流程
人才通過“我的南京”APP在線申請購房服務,申請時須如實填寫信息,并根據系統提示提供學歷證明(職稱、職業資格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通過的系統直接發送電子人才購房證明,人才憑人才購房證明享受優先購房。
操作步驟:打開“我的南京”APP—政務—南京房產—人才安居—人才購房服務—填寫信息—提交申請。
(2)線下申請流程
①由企業統一申請,填寫《溧水區人才購買商品住房服務申請表》并附人才資格等附件材料,報企業所在開發區、鎮街;
②開發區、鎮街受理并初審,報區人社部門對人才資格審核;
③區人社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動產登記部門對人才在寧房產情況審核,房產部門牽頭匯總人才名單,并幫助人才在溧購房時享受優先選房。
(二)人才安居購房補貼
1.申請條件(同時符合條件)
(1)企業注冊人才安居成功,企業與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申請前社會保險繳納時間滿1年;
(2)符合F類人才的認定條件;
(3)在溧無自有住房,且在我區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
(4)企業上年度在我區范圍內納稅地方留成部分,開發區、永陽街道要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其他各鎮街要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且企業申請的購房補貼總額不超過地方納稅留成金額50%。
2.申請流程
人才通過“我的南京”APP在線申請購房服務,申請時須如實填寫信息,并根據系統提示提供學歷證明(職稱、職業資格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等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區發改部門聯合工信、科技、投促等部門對企業資格審核,人社部門對人才資格審核,房產部門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審核,并發放相應的購房補貼。
操作步驟:打開“我的南京”APP—政務—南京房產—人才安居—人才安居申請—填寫信息—提交申請。
(聯系人:區房產局陳瑞,聯系電話:56225008)
十、保障外來人口子女入學。外來人口在溧就業創業的,其子女在我區公辦幼兒園(民辦普惠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享受本地戶籍學生待遇,就讀學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一)外來人口子女就讀學前教育
1.入園條件
(1)外來人口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務工或經商且工作相對穩定,在我區暫住地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方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入園申請;
(2)處于學前教育階段(3—6周歲),能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非溧水戶籍適齡幼兒。
2.入園流程
(1)到城區就讀的隨遷子女。其法定監護人根據《溧水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中的日程安排在溧水教育網幼兒園招生平臺登記;網上登記后,依據相關幼兒園的要求,家長攜帶有關證件的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所登記的幼兒園現場審核入園資料,辦理入園手續。
(2)到其他鎮街就讀的隨遷子女。其法定監護人根據各鎮街招生工作日程,攜帶“入園條件”中規定的相關材料向各鎮街幼兒園提出申請,辦理入園手續。
如果監護人在區級報名系統成功登記幼兒信息,但未能進入幼兒園現場審核或經現場審核后條件不符未被錄取,幼兒家長將信息上報至區教育局托幼辦(8月1日—10日期間),托幼辦將根據周邊幼兒園學位情況進行區域統籌安排。
3.監護人義務
(1)外來人口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主動與相關幼兒園和區教育局聯系,送適齡幼兒入園,保證其接受學前教育;
(2)配合做好入園條件審核,按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服從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聯系人:區教育局朱勤,聯系電話:57213267)
(二)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
1.入學條件
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下同),方可向區教育局提出就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
(3)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在本區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或經工商部門等頒發的滿一年有效營業證明)。
2.入學流程
(1)隨遷到城區(含開發區前進、機場路、荷花、沙河社區)的,隨遷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登錄溧水教育網登記,區教育局基教科每年組織相關學校,根據招生工作日程,集中安排時間現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詳見每年招生工作安排;每年7月30日前各相關學校公布入學名單。
(2)學校安排:
永陽街道:居住在永陽街道范圍內,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初中統一安置到東廬中學就讀;城區范圍內小學生統一安置在永陽新區小學,原東廬范圍內小學生統一安置到東廬小學。開發區(前進、機場路、荷花、沙河社區):符合入學條件,小學統籌安置到開發區小學和沙河小學就讀;初中統籌安置到柘塘中學和群力中學就讀。居住在其他街鎮的到相應小學初中就讀。
3.非起始年級的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就讀規定
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外來人口隨遷子女,轉入學校和區教育局應依據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監測規定的班額標準,在學額空余前提下,全區統籌安排、有序接納。
(聯系人:區教育局李曉剛,聯系電話:57218556)